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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重新启动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调研报告

作者: 梧州市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    日期: 2014-9-26    来源: 梧州政协网

我市于2009年7月启动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成立了以时任梧州市副市长刘可为组长、市政协副主席梁华为副组长、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申报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小组,并制定了工作方案。2010年,我市成立了历史文化名城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梧州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实施方案》(梧办〔2010〕81号106号文),正式开展申报工作。此后,由梧州市文新局牵头,初步完成了《梧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文本(初稿)》、《梧州市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图片集(初稿)》,制定出我市历史文化名城核心区和保护区文物建筑维修计划,完成了市区历史建筑调查登记工作。梧州市住建委完成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资料收集工作和保护规划编制招标的前期准备工作。后来由于市领导考虑到,马上开展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有可能会影响下一步的旧城区更新改造,建议申报工作暂缓。因此,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工作搁置至今。

按照市委黄俊华书记的指示以及市政协的安排,梧州市政协学习文史委员会在梁华副主席的带领下,组织部分委员和有关专家,对梧州市重新启动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有关工作进行了专题调研。现汇报如下:

一、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需要具备的条件

据了解,目前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条件仍然按照2008年7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需具备的条件和申报所需材料参见《条例》第二章第七、第八条(见附件)。另外,《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评估标准》分为定量评估与定性评估两部分,定量评估包含3大项11子项,定性评估包括2大项6子项(见附件)。

归纳起来,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首先要通过五个硬条件的审查:“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以及“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有2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这些条件缺一不可。

我国现已公布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有123个,其中广西有桂林、柳州、北海3座城市获此称号。当前国内城市都十分注重自身文化品牌建设,关注自身文化软实力的全面提升。据了解,随着获得“历史文化名城”称号的城市增多,国家的评审要求也将越来越严格,且国家已经取消了“历史文化名城”资格的“终身制”,即每隔几年便会对获得“历史文化名城”称号的城市进行复查,不合条件者取消称号。2013年3月,国家住建部、国家文物局联合下发通知,对山东省聊城市、河北省邯郸市、广西柳州市等8个市县保护工作不力,致使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遗产遭到严重破坏、名城历史文化价值受到严重影响的情况,进行了通报批评。

二、我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有利条件

对照申报条件,我市五大硬件基本具备,根据《国家历史名城保护评估表》进行自测,也已基本达到申报标准。具体分析如下:

(一)保存文物特别丰富。

梧州市是一座有着近2200年历史的岭南古城,现存的古代文物非常丰富,文物古迹星罗棋布。古遗址有石器时代和商周时期的聚落址、汉代的窑址和城址、唐代的寺庙遗址、宋代作坊遗址、明代的桥梁码头遗址等;古墓葬有战国、汉、晋、南朝、唐、宋、明、清等各个朝代的贵族墓和中小型墓葬;古建筑有宅第民居、坛庙祠堂、寺观塔幢等;石刻、石碑有南汉至明清各个时期的碑刻多方。

目前,梧州市区(包括龙圩区)范围内有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各类珍贵文物古迹123点,拥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56点,其中国家级9点,自治区级6点,市(县)级41点。登记尚未确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67点。

梧州市博物馆收藏的文物也比较丰富,有玉石器、陶瓷滑石器、金银铜铁器、石刻、书画、钱币等,共计11577多件。不少藏品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和艺术价值,其中有国家一级文物11件,国家二级文物240件,国家三级文物1599件。

(二)历史建筑集中成片。

梧州骑楼城,始建于清末民初,盛于上世纪二三十年代,是梧州进入近现代文明的标志和一度辉煌的见证。骑楼城浓缩了中西建筑艺术的精华,位于今河东老城区,占地面积约1平方公里,有骑楼街道22条,总长度7公里,共有楼宇560栋。

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梧州近代建筑群(清至民国)” 一处七点(梧州海关旧址、美孚石油公司旧址、英领事署旧址、思达医院旧址、梧州邮局旧址、新西酒店、天主教堂)分布其间,位于河东市区内。这些建筑均为中西式或西式风格,是梧州乃至广西保存最好的近代西洋建筑群之一,极具历史价值。

在骑楼城西北,是现今我市保留较为完整的近代民居建筑群维新里。共有房屋39间,南北长200米,东西宽55米,占地面积11000平方米。再往北隔一个街区,是清遗古巷金龙巷,现今我市保留较为完整的具有浓郁岭南风格的清代民居建筑群,共包括清代中晚期至民国初期民居建筑22间,南北长约94米,东西宽约50米,占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从金龙巷往东百米可上北山,山顶上有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中山纪念堂,占地1630平方米,建筑面积1330.59平方米,东西面宽44米,南北进深35米。

(三)基本保留着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梧州市早在公元前183年就已建城,是广西最早的城池。梧州市河东老城区主要街道的走向、街巷肌理尚保留着明清时期的城市格局,至今保留完整的岭南古城风貌,一些街道名称沿用至今。

(四)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

据正史记载,从西汉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汉朝设置苍梧郡起,直至隋开皇三年(583年)广信县改为苍梧县为止,近七百年的时间,梧州一直是苍梧郡治、广信县治的所在地。其中从西汉元封五年(公元前106年)交趾刺史部所迁到广信开始,到永安七年(265年),实行交、广分治止,梧州为岭南首府历371年之久,成为当时我国岭南地区政治、经济、文化和军事中心。

唐宋时期,梧州是两广商贸业的集散中心。唐武德四年(621年)苍梧设州称梧州,此为梧州得名之始,为州、县治所在地。明成化五年(1469年)在梧州设立三总府:总督府、总兵府、总镇府,这是中国历史上的第一个总督府,总辖两广,梧州再度成为了两广政治、经济、军事中心。

清代,梧州成为了广西“与沿海省份沟通之通道”(林家驤《广西经济调查报告》),梧州的商业贸易更加兴旺。民国时期,梧州是仅次于广州的西江外贸港口城市,上世纪30年代英国《大不列颠词典》把梧州作为广西最大的对外贸易商埠的词条收入词典。民国十年(1921年)始称梧州市。1927年,梧州市政府成立,梧州为广西最早的省辖市。当时广西财政年收入仅为100万两,财政收入70%以上来自梧州。光绪三十四年至民国二十年(1908-1931年)梧州关进出口总值占广西进出口总值的80%。梧州实为广西商业中心。

(五)所申报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内有两个以上的历史文化街区。

今河东老城区历史建筑集中成片,其中金龙巷和维新里等街区都可以作为梧州市有代表性的历史文化街区上报自治区审批。龙圩区大坡镇料神村已成为自治区公布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也是有利条件之一。金龙巷和维新里应尽快上报自治区审批。

(六)在保护管理方面,自治区已经立法保护梧州骑楼文化街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骑楼文化街区保护条例》已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于2014年6月1日起公布施行。梧州骑楼城文化街区是广西乃至全国少有的岭南特色建筑,对骑楼文化街区进行立法,加以保护,促进骑楼建筑风格和骑楼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彰显我市深厚历史文化底蕴,提升城市知名度,提升我市文化软实力,促进我市旅游产业发展。自治区这一立法保护措施,对我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极为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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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重新启动申报工作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2009年启动申报后,我市各部门做了大量的资料收集、调查工作。现在重新启动申报工作,主要面临以下问题:

(一)明朝以前的不可移动文物、特别是古建筑不多。

梧州市区现有明朝以前的各级文物保护单位5处,登记在册的明朝以前历史遗迹12处,其中古墓葬居多,属于较大型的古建筑只有白鹤观和青山庙。

白鹤观是与梧州古八景之一“鹤岗返照”有重要历史联系的古建筑,占地面积3000多平方米。始建于唐开元年间,明朝两广总督韩雍曾在此设绿漪书院。康熙、光绪年间重修,2001年再重修。现只保留着清代南方道观建筑风格。
泗洲岛青山庙建于明代嘉靖三十四年(公元1555年),主要由门楼、过厅、主殿三部分组合,宽15.6米,深47.2米,高6米,是我市现存少有的明代坛庙建筑。

龙母庙是梧州龙母文化最重要的历史承载体。始建于宋朝初年,历经明万历、清康熙、雍正年间的重修,当代也进行了大规模的改建扩建,已经很难认定梧州龙母庙是古建筑。

另外,两个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梧州古墓葬群和元丰监铸钱作坊遗址,以及两个市级的梧州西汉古窑址,实际上已经消失。

(二)由于对历史文物的保护不够重视或者存在认识误区,比较多的历史建筑保护不善。

我市许多现存的古建筑,因为资金与管理问题而缺乏有效的保护。一是建筑破损。现存为数不多的文物建筑,除个别建筑和建筑群保护较好外,其他大部分都不同程度破损毁坏,亟待修缮;二是环境杂乱。全市范围内的大部分古建筑或古建筑群周围,古遗址、古墓葬、古城墙周围,保护范围不明确,建筑物、遗址等周边环境比较杂乱,需维修整治。三是功能移位。部分古建文物被多家单位占用,一些单位随意改变原规划布局、改变建筑风貌、改变使用功能,对古建筑的安全造成了威胁。

从2001年开始,梧州市政府对河东老城区骑楼进行了大量的重建和修葺工作,但由于认识上的误区,大部分骑楼并没有真正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进行修缮,没有在严格意义上保持骑楼的原貌,而是作了过多的美化和改观。其他的古建筑或多或少也存在这种过分修饰的问题,这也是不利于申报评审的。

(三)申报历史文化名城所需的保护性改造策略,与城区政府 “拆旧建新” 的改造诉求存在矛盾和冲突。

2010年,市建规委组织编制梧州市河东区旧城改造专项规划,提出河东旧城以优化为主,实施保护性改造的策略,这与城区政府普遍存在的“拆旧建新”改造诉求有一定的矛盾和冲突。历史文化名城的申报,需要对历史文化街区及相关古建筑实行保护性措施,不仅需对古建筑本身进行保护,也要求其周围建筑、周边环境及空间布局与之相协调,这必定会对城市建设产生一定程度的制约,影响旧城原有的更新改造计划。我市原来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工作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暂缓开展的。今天这个矛盾依然存在着。

我们认为,要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关键还是要全市上下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到申报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性,且对河东区旧城改造规划要统一思想,明确思路,才能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从而化解不利因素。

(四)国家的评审要求越来越严格,申报难度加大。

按照规定,至少拥有两个历史文化街区的城市才能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但是,中国当下123个历史文化名城中,有将近20个城市没有历史文化街区,将近一半的历史文化街区不合格。以前评审的不规范造成了种种后遗症,因此近年国家审批申报条件从严掌握,这就给我市申报增加了难度。2011年,我市曾经申报骑楼城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街,没有获批。据说主要原因是没能修旧如旧,保持原有风貌。

另外,申报有可能不是一蹴而就的。邯郸市是著名的历史古城,也连续申报了两次才获批;金华的申报之路走了10年。如果启动申报工作,我们要做好“打硬仗”、“长期作战”的思想准备。

(五)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必将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去做大量艰巨细致的工作。

主要的承担部门如市建规委等,在现有的人员架构上考虑,会不堪重负。是否能够调集、如何合理调集全市人力物力促成此事,也是面临的一大问题。

四、重新启动申报需要做的工作

如果重新启动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全市上下必须统一认识,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的领导,在全市范围内营造历史文化保护的浓厚氛围,保障申报所需各项经费及重点文化遗产保护经费的投入,抓紧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制定出台保护历史文物建筑的地方规范性文件,抓好文物保护管理和文保单位的修缮。具体需要做的工作有:

(一)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按《历史文化名城名村保护条例》的要求,重新整理申报材料,逐级申报。

1.2010年5月已制定出《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实施方案》初稿,建议在此基础上重新修订后颁布实施。据此成立专门机构,设专职人员负责统筹、协调各方工作,负责申报具体事项。

2.市文新局等单位已基本完成《梧州市历史文化名城申报文本》初稿及《梧州市申报历史文化名城图片集》初稿,对材料进行重新核实、修改、补充、完善。

3.市广电局进行《梧州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影视片》等相关宣传片的录制工作,同时进行申报光盘的制作。

4.继续向自治区申请公布市区内的金龙巷和维新里等街区为历史文化街区。市建规委等部门此前已经向自治区申请,还没获批。

5.成立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专家咨询组,聘请建筑、规划、文物、历史考古等方面的国内知名专家,特别是对评审国家历史名城有经验的专家,为申报工作出谋献策,集思广益。

(二)相关保护管理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1.制定《梧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此前市建规委已完成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资料收集工作和保护规划编制招标的前期准备工作。下一步需要对规划的编制进行招标,然后由具备资质的单位开展编制工作。
要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必须完成保护规划纲要(大纲)自治区级评审,需提交保护规划图册、保护规划文本、基础资料汇编等。

2.根据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第四章“保护措施”等相关内容,制定出“梧州市加强名城保护区管理、修缮、保护的规定和方法”,并加以实施。

3.对市区范围内所有历史建筑进行建档、挂牌保护。2011年,市文新局会同市住建委等部门组成调查组,对市区范围内的历史建筑进行初步摸底调查,共调查登记历史建筑67处。建议尽快对市区范围内所有历史建筑进行普查公布,建档、挂牌保护,完成率争取100%。

(三)修缮历史建筑。

组织对我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核心区和保护区范围内的文物建筑,以及市区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按照申报评估标准,按照“保持原貌”和“修旧如旧”的原则进行修复、修缮。需要按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要求去做,待详细的调查评估后,再估算所需经费,估计数额较大。

1.此前,在对我市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核心区和保护区范围的文物进行全面调查的基础上,市文新局已经制定了相关区域的维修计划,建议完善该计划后会同市政局等部门加以实施,有破损的要进行修复,过分修饰的需恢复原貌。

2.对现存市区内各级文物保护单位进行检查、修缮。以确保完好率100%。

(四)经费保障。

保护文物建筑的日常管理经费需有明确保障;历史建筑修缮和历史文化街区基础设施改造资金,需要明确列入市本级财政预算。

按照北海市的经验,完成申报工作共斥资1亿元。

五、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意义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是份量较重的国家级荣誉之一,历史文化名城的桂冠,既是城市综合实力、城市形象、城市品位的象征,更是可持续发展、和谐发展的体现。

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一是有利于挖掘梧州历史文化内涵,整合旅游资源,优化城市环境,塑造特色形象,提升文化品位和综合实力,提高梧州知名度,为我市建设西江经济带上游龙头城市提供文化支撑。二是有利于对河东老城区进行保护性的开发利用,形成特色街区,文化街区,旅游街区,在带来社会效益的同时,也会带来经济效益。三是有利于改善老街区的人居环境,实施惠民工程。四是有利于旅游产业的发展,把河东的历史文化街区同时建设为旅游景区,使历史文化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

另一方面,要成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也会对城市建设形成某些方面的制约。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评定,是为了保护那些曾经是古代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或近代革命运动和重大历史事件发生地的重要城市及其文物古迹免受破坏。着重在“保护”,不仅要保护文物古迹建筑本身,在城市规划和建设中,亦要重视保护城市格局,注重城区环境整治和历史建筑修缮,不得进行任何与名城环境和风貌不相协调的建设活动。这势必会对城市建设提出更高更严的要求,短期内会增加城建的难度及成本。如何在“保古”和“建新”中求取平衡,是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后需要面临和经常探索的问题。

我市具备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条件,已基本达到申报标准,但是也面临着巨大的困难。不管启动申报与否,我们觉得通过加强对我市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从而打造独具魅力的城市,提升梧州市的文化软实力、核心竞争力,为建设西江经济带上游龙头城市提供文化支撑,这都是我市今后需努力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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